关于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3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南京审计大学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今年发展党员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近年来,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一大批优秀分子表达了强烈入党愿望。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内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把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及相关规定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南审党委组发[2020]15号)和《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党组发[2018]11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各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见附件1),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情况,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把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同参加集体活动、服务群众的情况结合起来。坚决防止以学习成绩、群众测评票数等简单评价。对入党动机不纯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年满18周岁才能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发展党员工作

1.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准备以下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自传、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团组织推荐材料(28周岁以下)、思想汇报、学习成绩单、奖惩情况、群众投票测评材料、青年共产主义学校结业证、党校结业证,并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共同审查。

2.拟发展对象须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意见,做好预审,填写好《发展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并对拟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下同)。公示结束后,将《接收预备党员公示结果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3.各党支部指导拟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草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发展程序,各党总支进行审批。

4.各党总支分别于2021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批次将《入党志愿书》(草表)和《入党志愿书审查汇总表》、发展党员备案报告交党委办公室复审,复审无异议后报南京审计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

5.审查无异议后,各党支部领取正式《入党志愿书》誊写,同时领取《南京审计大学党员材料档案袋》并做好学生预备党员材料的归档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教工预备党员材料由党委办公室归档。

四、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并准备以下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并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共同审查。

2.预备期满后及时将上述材料和预备党员拟转正报告、拟公示名单报党委办公室审查、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党委将《拟转正党员公示结果登记表》报南京审计大学党委组织部备案。

3. 党总支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拟转正学生预备党员参加答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转正程序。

4.原则上分别于2020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将《入党志愿书》和《入党志愿书审查汇总表》交党委办公室,报院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后,各党总支做好党员材料的归档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教工党员材料由党委办公室归档。  

五、其他工作

所有上报材料(领取的材料除外,相关材料见附件2)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稿,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图书馆3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jsxydb @naujsc.edu.cn;联系人:高迪,联系电话:85780083。

 

附件:金审学院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