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重修课程费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14

南审金审学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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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重修课程费的实施办法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经学院研究,现就减免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修课程费规定如下: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藏族学生,即申请的学生已在学院困难生库注册。若未在困难生库注册,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藏族学生,原则上每门课程给予一次减免重修课程费的机会。学生自愿注销原合格成绩而另行申请重修课程的费用不予减免。

3.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修课程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对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后,通过钉钉办公系统(以下简称“钉钉”)提交相关部门会审,其审核程序为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困难生身份,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生重修课程学习情况、重修次数进行审核,并依据“钉钉”审批结果办理重修编班等相关手续。为保证学生有效学习,原则上每生每学期不超过两门重修课程。

4.二级学院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珍惜重修机会,认真参加重修学习。若取得重修减免资格的学生在重修学习中无故缺课达1/3者,学院将取消该生其他课程重修费用减免资格。

5.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平时自身学习努力且生活确实困难的少数民族困难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但需要在“钉钉”教务管理审批流程后,增加分管院领导审批环节。教务管理办公室和相关二级学院与部门依据院领导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6.减免的重修费用由财务处根据“钉钉”下载的审批单,直接进行相应财务处理,相关经费从学院专项助学经费中列支。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藏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修课程费减免申请表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2010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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