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各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将2025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补充认定结果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0日一3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李老师反映。
地址:B东307,电话:85780076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各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将2025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补充认定结果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0日一3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李老师反映。
地址:B东307,电话:8578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