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各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现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4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于老师反映。
地址:C西302 电话:85780076
管理学院
2026年3月30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各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现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4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于老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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